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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罪会被判处多少年呢?揭秘涉及2.53亿税款王大勇案全过程以及相关法律解读。

财税资讯 170

前言

借助真实税案来学习法律知识并遵守法律规定,本文运用通俗易懂语言来剖析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公布“王大勇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您将会了解到:何为虚开发票虚开发票会被判处多少年税务人员为何会罪加一等以及企业接受虚开发票所面临巨大风险。

一案件关键词:精准捕捉核心信息

人物:王大勇(中介身份)、董春江(税务副局长)、孙全福(税务分局长)

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

行为:冒用他人身份勾结内部人员、进行虚开发票行为

数据:涉及29家空壳公司、313份发票价税合计达到2.53亿元非法获利300余万元

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处以罚金、被开除公职受到失信惩戒

二故事还原:一次企业注销事宜是如何牵出2.53亿大案呢?

在穆棱市,代理办税人员王大勇为一家“木器厂”办理注销手续时,税务窗口人员察觉到疑点:这家规模较小工厂在短期内开具了大量高额发票,其开票量远远超出了自身经营能力。

风险核查程序随即展开,调查人员发现了三大异常情况:

开票时间较为集中;

开票种类相对单一;

单笔金额数额巨大。

实勘察更是进一步证实了怀疑:工厂早已停止生产经营,内部空无一人,没有任何经营活动痕迹,税务大数据进一步表明,王大勇竟然与29家此类“三无”(即无经营活动无流水记录、无社保缴纳)空壳公司存在关联。

当税务人员联系到这些公司真实法人时,对方均表示对开票相关事宜一无所知!那么,这些发票究竟是谁开具呢?真相直指王大勇及其背后“保护伞”。

三法律解读:他们具体触犯了哪些法律?又是如何量刑呢?

1. 王大勇(中介)行为与判决

所犯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罪名解释:在没有真实商品交易情况下,或者交易量与开票量不相符,却为他人为自己或者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即构成此罪。

量刑标准:虚开税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本案判决:王大勇虚开价税共计2.53亿元,( )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与此同时其被税务部门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遭受行业联合惩戒。

2. 董春江孙全福(税务人员)行为与判决

所犯罪名:同样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共犯,同时还触犯了《公务员法》、《监察法》中关于职务廉洁性相关要求。

为何罪加一等:作为执法人员却知法犯法,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规操作,其社会危害性更大,属于加重情节,由此董春江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孙全福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党纪政务处分:二人均被给予“双开”处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3. 下游受票企业风险与责任

那12家向王大勇购买发票企业正在被立案检查,它们面临以下情况:

进项税额转出:其抵扣税款将被全部追缴。

偷税认定与罚款: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此行为构成偷税,将被处所偷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滞纳金: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刑事责任风险:若偷税数额巨大占比过高,企业负责人也可能涉嫌逃税罪或虚开发票罪共犯,面临刑事责任。

四常见问题解答(FAQ)

Q1: 什么是虚开发票?

A: 简单来讲,就是“票货分离”、“票款不一致”,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情况下开具发票,或者业务金额是10万元却开具了100万元发票,都属于虚开发票范畴。

Q2: 企业缺成本发票,除了购买发票还有其他办法吗?

A: 绝对不可以购买发票!合法途径包括:催促供应商补开发票通过税务代开规范采购流程选择能够开具发票供应商以及利用国家允许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规筹划。

Q3: 如何避免自家公司信息被冒用虚开发票?

A: ①保护好公司公章营业执照法人个人信息,②定期登录电子税务局,查看“涉税事项查询”,了解公司办税员信息发票领用及开具情况,③一旦发现异常情况,马上向税务机关报告。

结语

“王大勇案”是一堂生动形象法治教育课,它警示涉税中介合规经营是其生存发展生命线,告诫公职人员切勿用手中权力换取金钱与权力,同时也提醒所有企业税务合规没有捷径可走,诚信纳税,才是企业能够稳健长远发展正确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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